为帮助全省困难家庭中罹患重大疾病患者及时进行治疗,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吉林省慈善总会经决定开展国金慈善基金困难家庭患者医疗救助项目,1月11医院举行揭牌仪式。
(医院周正群院长主持揭牌仪式)
出席本次捐赠揭牌仪式的主要领导有医院李森院长、祁辅友院长、吉林省慈善总会冯秘书长及医院各位同事。
祁辅友院长表示:“重大疾病的患者的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都是一个大的开支,这个项目能够对贫困的患者给予很大的帮助,让他们能够看得起病,是对于患者真正的帮扶。”
(医院祁辅友院长为本次慈善基金揭牌仪式致辞)
(吉林省慈善总会代表冯秘书长讲话)
(医院李森院长、吉林省慈善总会冯秘书长共同为国金慈善基金揭牌)
医院国金慈善基金正式揭牌成立了,我们坚信此次国金慈善基金的成立预示着医院将为春城百姓医疗健康事业做出更好的服务。
一、救助对象:省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脱贫家庭及由村、社区出具困难证明的其他参保困难群众。
二、救助病种:按照分级诊医院住院治疗的所有疾病。特别是:肺癌、腹膜后肿瘤、肿瘤化疗、急性重症胰腺炎、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腰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子宫内膜癌、输卵管性不孕症、卵巢性不孕症等疾病的手术治疗;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腹腔肿瘤、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手术、腔镜疝手术;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膝退行性骨性关节炎、颈(腰)间盘微创手术。
三、医院:医院
四、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脱贫家庭患者,住院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医院和慈善基金给予全额减免(目录外药品除外)。
2.由村、社区出具困难证明的其他参保困难群众,除起付线外住院全部费用患者承担住院费用总费用的10%(自费药品除外),医院减免和慈善基金补助解决;但不得超过政策性报销的封顶线。
五、救助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经医院确诊后,填写《吉林省慈善总会助医项目申请审批表》,并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2.患者持转诊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申请审批表》、低保证、精准扶贫对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医院医疗救助办进行申请;
3.医院审核合格后,即可接受救助治疗;